关于对获国家级荣誉的奖励制度
根据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传统的有关奖励机制,结合创作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摄影精品要求,鼓励广大青年摄影家勇攀高峰,多出摄影精品,特联合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共同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获得国家级荣誉专指以下几项,获其中之一就进行表彰:
1、个人获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摄影金像奖;
2、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
3、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
4、个人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二、奖励条件
被奖励人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款方能奖励:
1、 被奖励人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或曾就读(在读)的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学员;
2、 被奖励人参赛、参评前必须向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或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作出说明,并在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或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 被奖励人对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或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有着重大贡献,积极参与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或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活动,支持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或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活动;
4、 被奖励人每年参加公益摄影服务(摄影志愿服务)累计不少于24小时;
5、 被奖励人对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摄影教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优先奖励;
6、 被奖励人所获得的荣誉必须是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所唯一的,不在任何单位或个人产生岐义的。
三、奖励内容
1、 授予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杰出会员称号;
2、 颁发奖杯、证书;
3、 颁发奖金壹万元(注:奖金壹万元为最大数额,如一人获得上述三项荣誉或多人同获一项荣誉,则改为平均奖励,奖金数额不变)。
四、表彰学员
凡参加由广东研修分院集体组织送稿的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的广东研修分院学员,一经入展,每位作者奖励1000元,由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授予优秀摄影创作奖称号。
五、起止日期
本制度已经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院长常务会议表决通过,即日生效,本奖励制度有效期限为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任期内。
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
2019年6月6日
主 办: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协 办: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各函授站及合作单位
截稿时间:2019年7月31日
主 题:来自生活的影像
2019年是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建院35周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于1984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创办,素有“摄影界黄埔、摄影家摇篮”之称。为庆祝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建院35周年,特举办2019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广东研修分院虽然成立不到一年,但摄影教育成果有目共睹,所举办的图片编辑研修班100%学员通过了总院网展,市级会员研修班近200位学员成为了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为打好分院建院后第一仗,现决定由广东研修分院集体送稿,并邀请中国摄影金奖像获得者、新闻摄影奖获得者、艺术摄影专家、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相关领导进行首评把关,力争取得好成绩。为鼓励研修班广大学员在本次大展中取得佳绩,凡唯一委托广东研修分院送出的参展的作品,每件入展作品由广东研修分院奖励现金1000元,今后参加广东研修分院聘用教师考核,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本次大展共设两个单元:纪录类摄影作品、艺术类摄影作品,两类各入展50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大展只接收电子影像,不接收纸质图片,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每幅/组摄影作品为“1件”。每件组照摄影作品限4~20幅。同一投稿者可投送不同类别。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者投送总件数不得超过10件(含10件)。每幅摄影作品影像规格不小于3M,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单幅摄影作品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作品标题-作者所在地-手机号”,如“记录-张三-乡亲-广东研修-手机号”;每件组照摄影作品建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作品标题及幅数-作者所在地-手机号”,如“记录-张三-乡亲(8)-广东研修-手机号”,文件夹内每幅作品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类别-作者-作品标题及序号-作者所在地-手机号”,如“记录-张三-乡亲(1)-河北-手机号”。 每件作品均须填写《2019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作品表》(表格如下载不了,可在学员微信群或+微信号GbGZ020-83370253广东研修分院发布索取)。
2019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作品表
姓名
| 性别 | 地区 | 电话 | 邮箱 | 身份证号 | 邮寄地址 |
|
|
|
|
|
|
|
学习时间 |
| 学员编号 |
| 学习地点 | 院本部/函授站 |
作品名称 |
| 投稿类别 | 记录/艺术
|
作品阐述(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说明、创作思路等):
|
说明:本表复制有效。需填写完整,信息真实。
温馨提示:
不接收非广东研修分院学员作品及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所有大展的相关规定,以总院发布为准。
送稿邮箱:361153551@qq.com
广东研修分院截稿时间:2019年7月18日
广东研修分院地址:
广州市北京路312号广州市青年文化宫6楼
电话:020-83370253,020-83338511